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蒂姆伯·顿导演的《火星人玩转地球》?在这部电影的结尾,消灭入侵地球的火星人,不是靠坦克,也不是靠核弹,而是一首好听的老歌。
我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就在想,火星人那时一定觉得这歌曲真难听,然后为了避免被噪音伤害而选择了自爆。甚至我阴暗地猜测,火星人之所以要侵略地球只是因为“地球人这种生物真丑陋!这么丑陋的物种必须被消灭!”。其实作为一个地球人,我对片中火星人造型的感观也是如此。
在这个假想中,无论是火星人的审美还是作为地球人的我的审美,不能说谁的审美层次更高。事实上,审美作为一种主观的心理活动,虽有框架性的普世标准,但绝对不是事物的客观属性。立场不同,角度不同,审美自然不同。若置身于火星人的位置,我也应该会得出和火星人一样的结论。
审美是一个复杂的概念,既带有社会群体、地域文化的烙印,又带有个人情趣的映射。即大环境趋同,又个体趋于不同,是一个对立统一、复杂多义的综合体。设计师对审美往往是既爱又怕,一方面审美是设计师的基本修养,对美不敏感的人做不了设计;另一方面设计师经常会纠结于某些客户“扭曲的审美”而彻夜通宵、“飞机不止”。下面,就让我们来探讨下这个让设计师既爱又怕的词汇——“审美”。
首先要说的是,美不美,并不是事物本身的固有属性,包括设计也是一样的。就如同火星人看到地球人觉得丑一样。不同的立场,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的美丑,绝对会有巨大的差异。
那“美”是怎么来的呢?百度百科里对“美”这个字有这样的分析:美 ,会意字,金文字形,从羊,从大,古人以羊为主要副食品,肥壮的羊吃起来味很美。本义:味美。另外,羊是象形字,象征人佩戴羊角、牛角,古人认为这样很美。
根据这个分析,我们得出一个初步的结论:因为羊美味,佩戴羊角也是美的。所以,审美是人类对自身所处环境下各种事物印象的映射。
有意思的是,“美”是朝着两种相反的方向发展进化的。一方面,由于“集体无意识”以及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世界人民的审美正在朝着同化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群体意识和个体意识的崛起,审美又朝着差异化、个体化的方向发展。如此的对立统一,造就了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也造就了无数关于审美方面的“美丽的误会”。
说到审美的同化,前文提到一个词,叫做“集体无意识”。简单地说,就是一种代代相传的无数同类经验在某一种族全体成员心理上的沉淀物,而之所以能代代相传,正因为有着相应的社会结构作为这种集体无意识的支柱。所以审美的同化,实际上,是社会集体意识的趋同导致的。
同化的社会审美是如何形成的呢?让我们看下面这个例子:在古代,好天气意味着可以很好的狩猎,也意味着可以不受限制地出游,所以蓝天白云是美的;也许有部分懒惰的人觉得晴天不美雨天美(雨天不用去干活,适合睡觉),但主流的文化意识会潜移默化地影响这些人,最终“扭曲”他们的想法观念,使之与主流的审美观点产生共鸣。
蓝天白云的美是具象的,而人类的审美,往往是朝着抽象的方向发展前进的。随着人类进化,情感方面有了一定的需求。于是,蓝天白云被抽象为了蓝色,并被赋予了“轻松”、“自由”、“快乐”的群体情感共识,由此形成为了一种“约定俗成”的审美认知,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美感”形成的过程。无数的类似这样的审美最后汇聚成了具有社会性质的普世审美标准。
普世审美是设计美学的基础,自身的审美观是否能被普世审美所认同,是大家进入设计师这个行业的第一道门坎,至少要保证自己的审美观念不背离于普世的审美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设计师。普世审美的存在,对设计师而言是一件好事,否则光凭借个人审美,设计师与客户真就变成了纯粹的鸡同鸭讲了。虽然审美差异依然存在,但至少是在一个大框架下的局部差异了。
不同于普世审美标准的就是群体或个体的审美差异了,这往往是最令设计师头疼的地方。客户的审美与设计师的审美,必定是有审美差异的。客户不是专业的,他们无法用恰当的语言表达出自己想要的审美,而设计师往往又在自己的“语境”下理解客户的审美,于是误会就产生了。当无法接受客户审美的时候,设计师往往会抱怨“这人根本没有审美”,而客户往往也会觉得设计师“没能力”。实际上不是客户没有审美,也不是设计师没能力,而是你们的审美不在一个频道。
幸运的是,相比外星人和地球人的审美差距,至少设计师和客户的审美差异还是在同一个普世审美的框架之下。既然在一个普世审美标准之下,必定是有办法找到合适的方法解决这个问题的。当然,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还是需要先了解一下审美差异到底是怎样产生的。
前面我们说过,审美是人类对自身所处环境下各种事物印象的映射。作为一个社会性的个体,必定会受到所处环境的影响而产生审美上的偏差。而环境往往是复杂的,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文化,不同的人群则对应着同一文化的不同层面。人作为一个社会性动物,必然拥有诸多的社会身份,这些社会身份所对应的群体审美相互之间碰撞产生了微妙的化学反应,再加上个人性格所带来的一些影响,个人的审美差异就这样形成了。
面对这样的审美差异,该怎么办?百分百的与对方的审美对上频道?那是不可能的,除非是有心灵感应的同卵双胞胎(心灵感应至今未被科学验证),否则这世界上,绝对不可能有人能做到这一点。千金易得,“知己”难求,即使是知己,最多也就能在某些点上能与你产生共鸣。设计师能做的只是通过各种能够想到的途径,尽一切努力去提高与客户的“审美同步率”,好设计与一般设计的差异就在这里。
一个优秀的裁缝,可以根据顾客的走路习惯、身材、习惯性动作分析出如何裁剪出适合顾客的衣服。好的设计师也是如此,从客户的身份、年龄、谈吐等细节其实可以看出很多东西。比如一个较为保守的中年客户对你说:“颜色可以活泼一些,跳跃一些”,那你可以适当地在纯色中加入5%~10%的K值,这样的客户对于“活泼”、“跳跃”的理解是会带有一些保守色彩的。再比如一个重视公司品牌形象的客户对你说:“页面可以简洁明了一些”,那往往潜台词是“LOGO一定要大,SLOGAN一定要明显,要让人记住我们的公司、我们的产品!”。
是不是觉得有点邪乎?这不和算命的一样了吗?事实上,这属于一种心理学范畴的分析,审美本身就是一种心理活动,用心理学的方法,解决人群心理差异(审美范畴)的问题,这合乎情理。
当然,光靠“猜”是远远不够的,对于你猜测的结论,还是需要与客户反复交流沟通得以确认,这就使得沟通显得异常重要了。客户往往无法直接告诉你他要的审美是怎样的,但是从交流中,从字里行间,从穿着打扮,从说话的语气,甚至于客户的年龄性别等方面,都能够发现客户的审美的种种迹象。将这些迹象带入到客户的“语境”、客户所面对的用户群体的文化审美,反复沟通、反复确认,虽然不能100%的还原客户的审美,但是至少能为设计师勾勒出客户审美的大致轮廓。当然,最直接能够反映客户审美的,还是客户找来给你参考的那些“好设计。”单个样本来看,也许你觉得客户说的和给你找的参考资料完全驴唇不对马嘴。但是样本量大了之后,通过类比与总结,或许就能找到那些“好设计”打动客户的点。往往这个点,会是客户特别在意的点。
说到这里,有人要问了:上一小节不是说的要从产品用户的角度着手去解决客户的问题吗?为什么要去“妥协”客户的“扭曲”的审美观呢?
其实这是一个对立统一,二位一体的问题。上一节我们分析了,客户是了解自己产品的用户群体的。好的产品的制造者,必定是产品的使用者(至少也会做市场调研去研究客户审美),所以这类客户通常也是属于自己产品的用户群体,他的审美观念当中必定有一部分代表了很大一部分用户的审美,所以与这类用户探讨产品与用户的审美差异,能够了解产品最重用户群的审美趋势的。或许表述上,他们会用“我喜欢……”或者“领导喜欢……”这样的言语,但事实上,这些意见中有一大部分是属于产品用户的审美需求的。
另外有一点,作为设计师,需要为客户去考虑很多问题,站在客户的立场上去为客户解决问题。但事实上,我们只是设计师,我们能解决的问题有限,客户内在是否有这样的动力去解决问题才是问题的关键。设计师对客户负责,客户对自己的产品负责,在这样的逻辑下,设计才能最大程度的为客户解决问题。
当然,的确有一部分客户,他们并不把用户群体的感受放在第一位,这样的客户不在少数。而这群客户往往善变且主观意识强烈,往往是设计师觉得最难伺候的主。
有意思的是,乔布斯就是其中一员。乔布斯曾经说过:“用户从来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直到你把东西放在他们面前”。乔布斯对于设计的苛求是举世闻名的,他的设计观点永远不是基于用户的,而是领先于用户的。他会告诉他的受众什么是好的,你应该接受他。当然,他能这么做的原因不是不管不顾用户的审美,而是太了解用户的审美变化了,以至于他知道怎样能带给用户“更好的”。与这样的大神合作,与其说是一种“折磨”,不如说是一种“享受”,因为他能够给你带来不一样的想法。与需求方碰出创新前卫、让人叹服的设计火花,引导用户接受新的审美,这实在是一件让设计师很有成就的事情。
遗憾的是,全世界只有一个乔布斯,把自己当成乔布斯的客户,总是有那么一大批人。这些客户往往以为自己的审美能够“扭转”用户的审美,但事实是残酷的,最后他们会因为自己的“任性”品尝到失败。面对这样的客户,设计师有“提醒”的责任,好客户是“调教”出来的。当你告诉他们,这么做更好,并且做了之后的确有了好的效果,他们会更加信赖你。
如果在设计师的帮助下,他能够意识到问题,开始重视受众的审美,受众的感受,那这样的客户是让设计师有成就感的。并且设计师为其解决问题后,客户往往也会心存感激。当然,如果个人意志过于强烈,以至于完全听不进不同意见。那这样的客户,是否合作,就看你自己的选择了。
对设计师而言,根本的东西还是对于普世审美的理解和运用,这是设计师在解决问题中使用的最主要的方法。
面对客户,设计师有义务也有必要站在客户与受众的角度去了解对方群体的审美趋势,用这种群体能够接受、喜闻乐见的方式去为客户赢得用户与潜在用户,这是设计师应该有的视角。在客户没有这样的理解高度的时候,设计师也有责任向客户灌输用户为先的理念,引导客户找到那把解决问题的钥匙,这对于设计而言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审美是为设计服务的,是设计师解决客户问题的一种方法,而设计又是为什么服务的?我的答案是“需求”,需求决定设计。